山西省职称评审新变化
7月1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小编带大家来看看
职称评审都有哪些新变化
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研究属性突出的职称系列,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在工程系列增加食品药品检查专业,各级人社部门、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优化调整评审专业,制定评价标准并开展评审工作;
在工程系列增加机场工程及运行专业,由我省航产集团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评审工作;
在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增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由省卫健委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评审工作。
群众文化系列设置的科学传播专业调整,由省科协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评审;
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设置的建材专业调整,由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对艺术系列艺术表演类专业人员,满足规定资历条件,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不作学历要求;
对工艺美术系列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且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可直接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将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职务合并计算,任科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科级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任副处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正处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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