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化学知识(化学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指导)
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不理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时间不够,一种是时间太少了,时间不够的平时大家都有所了解和思考练习,而对于时间太少,无法拓展的情况,一般是哪种题型呢?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中公教师考试研究院化学学科讲师专门针对这个问题给大家一些建议,希望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一)考情
在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中,考试的题本经常会从教材中截取某一部分,这些部分从出处上可能是来源于不同的教材,比如大家不熟悉的教材;另外在内容上,这一部分通常为完整一节课容量中的其中一小部分,也就是不完整的教材。所以面对这种情况,考生一方面会对陌生的教材感到恐惧,另一方面,由于所给的内容较少导致试讲时间偏少。其实,尽管化学教材比较多,但是每本教材所学习的知识都是大同小异的,根据内容的特点我们可以分为化学考点类和化学叙述类。化学考点类即所讲解的知识点是常出现在中学化学考试试题中的内容,多数考生较为熟悉,在试讲的过程中讲解的时间也会偏长,尽管所选内容不多,也无需担心时间过短。而化学叙述类指的是在中学化学考试试题中出现的题量较少,难度较低的篇目,主要涉及科学、技术、社会、环境方面的化学知识,在试讲的过程中往往由于内容难度不高而没法展开进行讲解,所以时间偏短。而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不同,教师资格考试不管是考点类的还是叙述类的都会涉及,而考生们在备考的过程中,由于考点类的内容较难,内容也较多,往往疏忽了对于叙述类的准备,在真正考试时会因为叙述类太过简略而讲解不足导致考试结果不理想。以下以一个篇目为例浅析该问题的解决。
课本来源:鲁科版化学必修二,第2章第3节化学反应的利用
(二)备考建议:
1.补充讲解题本没有的教材内容
我们会发现教资考试中给的题本是教材的局部,内容偏少,那么如果在了解教材的前提下,可以补充讲解题本所取片段的前后内容,注意选择的是同属一个课时的,比如,在化学反应这个题本中,题本只提供了第三节的导语和联想质疑部分,主干的知识完全没有展示。那么,在讲解时,可以把后面的利用化学反应制备物质以及化学反应为人类提供能量两个知识点都讲全。
2.充分利用已有题本
在不了解教材时,就需要把已有的题本的每一句涉及核心知识点的语句进行解释和拓展。
①名词解释:在这个题本中核心概念为化学反应,所以对化学反应的意思进行提问,如化学反应的本质是什么?
②深挖本质:进一步对核心知识点进行拓展,可以从特点,性质入手,比如:化学反应的特点是什么?化学反应可以如何分类?
③举例子:在概念的基础上,列举出已经学过的实例,观察教材,我们不难发现,化学叙述类的内容是在学习基本化学知识的基础后才有的,也就是说常常出现在一章中的最后一节,所以有充分的例子。例如:列举出有哪些化学反应?
④对子概念重复上述步骤:在主要概念通过解释,深化和举例子之后,对于主要概念拓展出来的概念也可以同样进行以上三个步骤。例如:前面化学反应的特点中,会引出产生新物质和产生能量两个子概念,从而就可以分别对新物质和产生能量的反应,进行解释和举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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